2015年,全省共發生火災20397起,死亡131人,受傷54人,直接經濟損失21029.2萬元。同比2014年,火災起數下降12.5%,死亡人數上升56.0%,受傷人數下降43.8%,直接經濟損失下降3.9%。除死亡人數上升外,其他3項指數均有所下降。
平頂山市魯山縣“5·25”、鄭州市金水區“6·25”火災事故后,為認真汲取教訓,全省持續開展了“三查三保”、“奮戰一百天、全力保平安”等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2015年下半年,全省火災形勢趨于平穩,火災起數、亡人數、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均有大幅下降,比上半年分別下降30.6%、56.0%、31.3%和57.8%。
二、火災特點及規律
(一)亡人火災起數略有上升,人員傷亡數量增多
2015年,全省共發生亡人火災52起,同比起數增加3起,上升6.1%。共造成131人死亡,每百起火災亡人率0.64,同比2014年(每百起火災亡人率0.36)上升77.8%。其中,較大亡人火災6起,死亡22人,同比起數減少1起,下降14.3%,死亡人數持平;重大亡人火災1起,死亡15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3人;特別重大亡人火災1起,死亡39人,同比起數增加1起,2014年同期未發生。
(二)火災損失明顯下降,倉儲、彩鋼板建筑損失突出
排除火災現場處置及人員傷亡費用的影響,全年火災直接財產損失17082.7萬元,同比下降20.7%。從起火場所看,倉儲場所火災損失最為嚴重,共發生火災392起,直接財產損失2513.4萬元,起均損失6.4萬元,為全年平均值(0.8萬元/起)的8.0倍,遠遠超過其他場所。其次為廠房火災起均損失3.5萬元、商業場所火災起均損失3.4萬元、交通工具火災起均損失1.9萬元。
從建筑結構分析,彩鋼板建筑火災損失最重,共發生火災281起,直接財產損失1241.0萬元,起均損失4.4萬元,為全年平均值的5.5倍。2015年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的16起火災中,4起發生在彩鋼板建筑中。
(三)電氣火災占比最高,電動自行車火災穩中有降
按火災原因分類,電氣因素仍是引發火災的主要原因。2015年,全省共發生電氣火災8153起,死亡77人,受傷24人,直接經濟損失10419.5萬元,分別占總數40.0%、58.8%,44.4%和49.5%。其余依次為:生活用火不慎占14.3%、吸煙占11.2%、玩火占6.1%、生產作業類占3.7%、放火占2.3%、自燃占2.0%。
2015年,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仍較突出,共發生560起,比2014年略有上升,但火災增勢明顯放緩,是近5年來增幅最小的一年。2015年10月15日,全省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專項治理以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得到有效遏制,火災起數同比下降11%,且未造成人員傷亡。
(四)火災季節特征明顯,夜間時段亡人火災高發
從季節分布看,冬季是亡人火災高發季節,共發生25起,占全年亡人火災總數的48.1%;夏季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較多,共造成75人死亡,占全年火災亡人總數的57.3%。此外,一些重要節日、農業節氣期間火災起數較平時有大幅上升,春節至元宵節、“三夏”、秋收期間日均火災起數,分別是年日均火災起數的2.8倍、1.7倍、1.6倍,對應2至3月、6月、10月火災起數有顯著增長。
按火災發生時段分析,10時至22時,居民生產生活活動頻繁,用火用電用氣量大,火災發生率較高,共發生13490起,是22時至次日10時火災起數的2倍。18時至凌晨6時,夜間人體感知能力降低,雖然火災起數相對較少,但亡人火災高發,且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此時段共發生亡人火災30起,造成106人死亡,死亡人數是6時至18時的4.4倍,全省8起較大以上亡人火災均發生在此時段。
(五)城鄉火災基本持平,城區亡人火災發生較多
從區域分布看,城市火災7331起,占總數的35.9%;農村火災7320起,占35.9%;縣城、集鎮火災4755起,占23.3%;其他區域火災991起,占4.9%。與去年同期相比,縣城、集鎮火災比重有所下降,城市、農村火災比重相對上升。從亡人分布情況看,城市發生亡人火災21起,造成42人死亡,明顯高于其它區域。此外,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是較大亡人火災的多發區域,全年8起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中有7起發生于此區域。
(六)單、多層建筑火災多發,自動消防設施作用率低
2015年,全省共發生建筑火災10131起。其中,單、多層建筑火災9801起,造成120人死亡、4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3989.2萬元,分別占建筑火災總數的96.7%、98.4%、100%、98.1%,遠遠超過高層、地下建筑。而高層、地下建筑火災起數雖然不多,但上升趨勢明顯,同比2014年,高層、地下建筑火災上升61.0%,死亡人數增加1人,直接經濟損失上升31.0%。
2015年,全省安裝有自動報警、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的場所共發生火災427起,自動消防設施發揮作用的僅128起,占29.9%。多數起火單位的自動消防設施由于日常維護保養不到位,火災發生時,未能有效發揮防火、滅火和報警作用,導致火災蔓延和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