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火災高發期,隨著氣溫的逐漸下降,各家庭、單位場所用電、用火和用氣情況也明顯增多,同時也誘發火災事故的潛在因素也在增多。如何有效地避免人身財產遭受傷害和損失,成為當前火災預防的重中之重。10月30日上午,省政府召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總結通報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安排部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副省長、公安廳長許甘露出席會議并講話,省消防總隊相關領導以及省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參加會議。
冬季消防集中整治
在平頂山“5.25”、鄭州“6.25”火災事故發生后,全省各級、各部門上下同心,協作配合,全面實施“兵團化”排查,集中開出消防“大罰單”,對“五類重點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居民住宅公共區域、易燃可燃彩鋼板建筑進行了專項治理,集中開展了百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各地深度曝光火災隱患,廣泛約談隱患單位和轄區政府、主管部門負責人,全省共行政拘留5000余人、罰款5000余萬元,查封關停單位5000余家,有力遏制了重特大火災頻發勢頭,促進了全省火災形勢逐步好轉。
許甘露副省長深刻剖析了當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安全責任落實層層衰減。一些地方、一些部門對消防安全重要性認識不足,責任意識和工作主動性、積極性減弱,特別是鄉鎮、街道,消防網格化管理流于形式,工作棚架、虛化現象嚴重。一些行業部門對消防安全審批事項把關不嚴,對消防安全管理不愿管、不作為。
二是火災隱患大量存在,危害很大。一些社會單位違反消防規定,違規經營、違章操作等現象比較突出。夏季消防檢查發現的29.4萬處隱患,整改率不足60%,各級政府掛牌的531處重大隱患單位和集中區域,還有404處未整改到位。
三是新情況衍生新問題,監管缺失、整治乏力。集中表現在城中村、群租房、電動車、老舊住宅和“三合一”、“九小”場所火災頻發,“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被動局面反復出現,令人憂慮。
要 求
許甘露副省長就從嚴排查、從嚴管理、從嚴整治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扎實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全力維護全省火災形勢穩定,提出了四點要求:
一要全力整治火災隱患。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一是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亡人火災隱患。要組織專門力量,逐個小區、逐棟樓院開展排查,加快推進電動車停車棚和智能充電裝置建設,年底前先行建成一批安全充電場所、裝置。堅決清理在樓梯間、門廳等公共區域違規存放、違規充電等亂象。對違法生產、違法銷售、違法改裝等突出問題,堅決依法予以懲治和打擊。二是長期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縣(市、區)政府要負起督促整改責任,建立“一對一”、“點對點”工作機制,明確負責檢查監管的政府部門和具體責任人,明確整改時限,對未按期整改的,要依法加大處罰力度。三是“九小”場所火災隱患。要加強對“九小”場所、沿街門店和居民住宅等“亂點”區域的排查治理,強力整治違規用火用電和住宿、經營、倉儲“多合一”問題。
二要依法查處違法。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用足、用好、用準法律手段,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一是臨時查封。對存在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當場予以查封,直至隱患消除。二是責令關停。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在建工程和擅自投入使用的,要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該吊銷其他許可證照的,相關部門要依法吊銷。三是行政拘留。對擅自停用消防設施、鎖閉安全出口和違規使用明火的,要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拘留,構成犯罪的,要依法提請追究刑事責任,以震懾違法。
三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一是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提示。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以及微博、微信等新興媒介,不間斷播發、播放消防提示、警示信息,傳播消防知識,曝光典型火災和重大火災隱患。二是強化以案說法、現身說法。對每起火災事故,都要在媒體上予以曝光,由當事人現身說法,警示教育廣大群眾。要推行專家講消防制度,定期上電視、上廣播,講授防火滅火常識,提醒公眾注意消防安全。三是精心組織“119消防宣傳月”活動。要緊緊圍繞“參與社區消防,建設平安家園”主題,選拔命名一批“社區消防宣傳大使”,以點帶面,全面宣傳。四是深化消防宣傳“七進”。要積極推動消防安全“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機關、進網站”活動,力爭實現全覆蓋、無死角。
四要全面加強基礎建設。一是加強城鄉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各地要對照年度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查漏補缺,倒排工期,強力推進。要將消防安全納入當地“十三五”規劃,及時編制發布消防事業發展規劃。要堅持“快補舊賬”、“不欠新賬”,加快推進市政消防水源和消防隊站建設。二是持續深化消防安全網格防控。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和農村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基層消防組織,明確專職人員,負責協調、開展消防工作。要在城市建成區各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建立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微型站”。三是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要高標準、高質量建設專職和志愿消防隊,并將其納入公安消防部隊調度指揮體系。對符合規定的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要依法申請登記為公益類事業單位,保證隊伍生命力。
許甘露副省長就深刻吸取平頂山“5.2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教訓,全力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確保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取得實效,特別強調:
1、要督促落實主體責任。11月底前,要指導社會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查自糾,落實“六加一”措施,并公開作出消防安全承諾;要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和城市大型商業綜合體等的消防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督促單位采取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落實標準化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級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建立完善長效機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二要督促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部門要將消防工作與業務工作統籌考慮,制定本部門、本行業消防管理規定,自上而下開展消防檢查和宣傳教育;規劃、建設、文化、衛生、安全監管、工商、質監等執法監督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要從嚴把關,加強源頭管控;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監督行業系統、社會單位履職情況。
3、三要強化落實政府領導責任。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本地區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整體規劃,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消防安全問題,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定期組織實施督導檢查,跟蹤督辦問題整改。
4、四要強化消防責任倒查追究。要實行事前追究、事后追究相結合,嚴格事故責任倒查和追究;凡工作責任不清晰、落實措施不具體的,對當地政府、有關行業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凡工作不落實尤其是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或隱患集中區域未按期整改銷案的,對當地黨政領導和主管部門領導采取通報批評、約談、督辦警告,建議采取組織措施等加以追究;凡發生亡人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從嚴追究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刑事、行政責任,同時追究相關黨政領導、主管部門有關領導、監管部門具體監管人員的責任。